
几天前,在博客上看见某名记针对有人给潘金莲平反,说“潘金莲是山东人的骄傲”,撰写的〈给潘金莲平反就是给婊子立牌坊〉一文,作者指出说:“潘金莲是标准的正宗的淫妇。给潘金莲说好话的要是女人,估计此女多少内心浮躁。如果是男人为潘金莲平反,这个男人一定是脑子受过刺激,如果他老婆是当代的潘金莲怎么办?给潘金莲平反等于给妓女立牌坊,给所有不良女性一个更加放纵的理由。”两篇文的观点截然不同,一时间在网上议论纷纷。该文不可谓不“精彩”,也说明大家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。于是乎我也卯足了劲看了几遍,但是,事实上,给潘金莲“平反”就真的成了给婊子立牌坊了吗?事实求是的说潘金莲冤,比窦娥还冤。
两篇文章虽然观点不同,但都承认“潘金莲的确是个受害者”。那么好了,她受了谁的害?不仅丢掉了性命,还要被扣上一顶“淫妇”的帽子,千百年来遭人唾骂呢?
潘金莲死了。可千百年来,她这么一个小小的妇道人家,死后怎么至于触动无数中国人的神经中枢?一直被中国人,准确的说是被中国男人们推宠的“三从四德”,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,成为淫荡、狠毒的典型代表。成为千夫所指的“婊子”,她还怎得不亡!“潘金莲就是个淫妇,就是违背道德的样板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”,其实,准确无误的说是不杀不足以平男人的“愤怒”。这也正是这个被称之为“正宗淫妇”的女人至今还阴魂不散,还会被我们笔墨伺候的原因吧。
因此,在此意义上说,潘金莲又没死。在人们仇视她谩骂她的语言中,在同情她遭遇的惋惜声中,在羡慕她追求自由反抗旧封建伦理勇气的目光中,甚至在受人尊敬的妇女解放,男女平等的先驱者和因偷情通奸而触范刑律被判决的囚徒,以及现今越来越多的“精神与肉体的出轨者”身上都可以看到她精神的某种程度上的“复活”。
千百年来多少人对潘金莲总是念念不忘,其实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两部名著:《水浒传》和《金瓶梅》的功劳。经施耐庵刻划金陵笑笑生极度演绎,这个“正宗淫妇”潘金莲又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市井百姓茶余饭后之中。
潘金莲是《水浒传》中一个小人物,作者在她身上并没有表现出多大功力。“挑逗武松”,“私通西门庆”,“毒死武大郎”三个情节对潘金莲性格作了刻划,但正面着墨不多。第二十四回“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”是全书最长一回,有两万字,也是描写潘金莲主要章节,虔婆撮合却占了相当大篇幅,虽写得精彩传神,但作者只是不自觉迎合了当时市民阶级的审美趣味,于潘金莲形象塑造并无真正帮助。
尽管如此,潘金莲还是活了。在《水浒传》为数不多的女性人物中,她是一个至今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,即使比起施耐庵全力刻划并推崇的男性世界里的所谓“英雄人物”,潘金莲的知名度也丝毫不逊色于他们。这原因是多方面的,但潘金莲身上值得同情的悲剧性因素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。
我们知道形象大于思想。由于封建社会男性主宰一切的局限,施耐庵眼里同样是看不起妇女,他在描写潘金莲时所表现出来的妇女观是十分落后或反动的,甚至于是贬低女人。但他毕竟是伟大的作家,其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真实。为我们了解封建社会妇女地位低卑命运悲惨提供了一面镜子。镜子里引人注目的首推潘金莲。这也就使得潘金莲,成为了一个悲剧的女人,一个不灭的形象。
